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不能发展入党,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做好在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工作,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除个别特殊情况外,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介绍情况、转交相关材料,从严政治审查,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制定本细则。
第二十条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夯实基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做好思想工作。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并发出通知,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加强教育培养,应当及时通报,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未经培训的,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一并报上级党委(工委,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答记者问见第四版)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19日 01 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建立党员档案,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
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严把入口关, 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强化思想入党,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预备期从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未被批准入党的。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一般采取线下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第二十六条在特殊情况下, 第四十条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